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转外就医备案有效期1年,在有效期内,参保人员可多次就诊

备注:有效期结束后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延期或变更转诊信息的,可凭异地就诊医院诊断证明、出院小结等医疗文件到南京市、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延期或变更。

拓展阅读:

未能刷卡结算可带就诊材料回南京办理零星报销。

零星报销材料:发票原件、医疗费用明细清单、门诊病历、出院小结、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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