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
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我们作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的
(相关资料图)
独立董事,根据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、《深圳证券
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、公司《独
立董事工作制度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的规定,本着谨慎
的原则,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,我们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
查,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一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、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
独立意见
其他关联方、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。
截止2023年6月30日,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外,公司累计和
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。
截止2023年6月30日,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尚处担保期内金额为
对外担保管理办法》,防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,防范对外担保
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,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。
独立董事:程峰、赵意奋、靳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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